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道路交通有序、安全、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决定在本市启用4处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点位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具体点位
序号 | 点位名称 | 抓拍类型 |
1 | 锦绣路—凯胜路路口 |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、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、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|
2 | 雅仕路 | 由西向东限时单向通行,具体时间为上午07:00-8:30,下午15: 00-17:30 (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) |
3 | 学子路 | 由北向南限时单向通行,具体时间为上午07:00-8:30,下午15: 00-17:30 (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) |
4 | 勤学路 | 由北向南限时单向通行,具体时间为上午07:00-8:30,下午15: 00-17:30 (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) |
二、抓拍范围
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、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、机动车逆向行驶的、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三、启用时间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0年8月20日0时起开始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,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,并依法给予处罚。
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有关规定,文明驾驶、规范行车,共同营造有序、安全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公告
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0年08月07日